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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

来源:添加时间:2021/10/27

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

   20161128日,关于正确实施外国人的技术实习和技能实习生保护的法律(技术实习法)于2017111日颁布实施。

技能实习制度,以往是以“出入国管理和难民认定法”(昭和26年(1951)政令第319号,以下简称“入管法”)及其法务省令作为法律基础进行实施的,此次,随着技能实习制度的修改,新的技能实习法和与此关联的法令得以制定,迄今为止,用入国管理法令作出规定的许多部分,改用此技能实习法令作出规定。在基于技能实习法的新型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中,从正确实施技能实习和技能实习生保护的角度出发,新引入了监理团体的许可制度以及技能实习计划的认定制度等。另外,针对优良的监理团体实习实施者,外国人的技能实习生在日本与企业和个人事业主等的实习实施者结下雇佣关系,力图学会•熟习•娴熟在出生国难以学会的技能等。期间最长为5年,技能等的学习是根据技能实习计划来进行的。

技能实习的区分,以团体监理型的接收方式,分为入境后第一年的技能的学习活动(第1号技能实习),第23年的技能等的熟练掌握活动(第2号技能实习),第45年的技能等的娴熟掌握活动(第3号技能实习)这3个。